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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成績公佈後,一則題為《廣西公務員考試發現雷同試卷是作弊還是被誤傷》的網帖在多個網站傳播。網帖稱有多名考生對被雷同試卷甄別技術判“違紀”不服,認為被“誤傷”。對此,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回應稱“對考生違紀的判斷不存在‘誤傷’”。(5月18日《新京報》)
  試卷被判雷同,不僅今年公考泡湯,更背上考試作弊的“污點記錄”,可能成為一生的傷。考生對試卷甄別結果不服,積極申訴,應在情理之中。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“試卷甄別系統對考生違紀的判斷不存在‘誤傷’”的回覆,卻有點自信過頭。試卷被判雷同,別讓小概率“誤傷”公考公信。
  雷同試卷甄別,說白了就是鑒別錯同率。俗話說,“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”,不同的考生在獨立作答的情況下,錯同率一致是小概率事件。但在極具中國特色的公務員考試中,這種小概率事件發生並非沒可能。一是,在考前輔導班泛濫的情況下,考生存在著思維同質化趨勢。我參加過一個公考培訓班,老師從頭到尾傳授的都是應試技巧,比如,文章閱讀題如何快速找答案,圖形推理怎麼蒙答案。試問,在考生思維同質化的情況下,錯同率高度耦合偶然麽?
  二是,由於行測時間緊,考生很難做完。因此,部分考生在答題之前,就已經預設了要放棄部分題目。比如,研究今年的公考試題,資料分析題選C的概率最大,數量關係題B容易“中獎”,那麼一旦答不完直接就把預設答案“拋出”。有的考生甚至遇到不會的全部選C,在這種情況下,出現答案“撞車”的概率並不低。
  事實上,即使誤判概率誤差小於10的17次方分之一,有關部門也不能草率判定無“誤傷”。畢竟,社會的鬼斧神工之處,就在於事物的不可預知性。更何況,行測考試是客觀題考試,存在應試思維高度耦合,答題模式高度雷同的情況。因此,有關部門不能把雷同判定奉為圭臬。
  其實,“試卷雷同”為根據判定考生違紀的做法,有明顯的“有罪推定”色彩,對被判定是作弊的考生而言,是缺乏程序公正的。因此,既然考生提出質疑,不妨啟動一下覆核程序,通過調閱考試錄像、考生信息,重新分析試卷,得到讓質疑者心服口服的結論。否則,就可能招致輿論反彈,甚至讓公考公信遭到“誤傷”。
  文/薛家明  (原標題:雷同判定,別讓小概率“誤傷”公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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